南臺灣科技與社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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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的話

本期負責編輯學校                                     高雄醫學大學

四、五月份的台灣真是遊行不斷,四月三十日有全台各地包括台北、台中、高雄、台東、貢寮的廢核遊行,希望日本福島經驗能讓台灣的核能政策有所警惕。五月一日勞動節有反貧困反過勞大遊行,而四月底更發生了成大實習醫生不幸猝死的事件。這些與科技相關議題都有一共通之處,即科技對社會所可能產生的風險。福島的事件受害者眾,且可能持續至將來。而在號稱醫療進步的今天,醫療工作者包括護理人員與底層醫師卻都面臨了很多的勞動處境問題。我們不禁要想起科技新貴的過勞死,為何在科技「進步」的今日,但其中的工作者的處境卻是如此?我們也不禁憂慮,醫療體系中有昂貴的機器、技術與藥物,但卻沒有健康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那麼還有醫療品質可言嗎?

  

本期主題:(一) 連醫師也過勞死?醫療實作累死人?

王秀雲 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連醫師也過勞死?醫療實作累死人?

 

有關過勞死,我們聽過工程師科技新貴等等,但是最近連實習醫師都有過勞死的風險。過去已有人指出,造成過勞的狀況不僅是身體勞動過度或是工時過長所造成,還加上工作壓力與責任。

 

據悉,高醫醫學系七年級學生在成大醫院實習,4月27日被人發現倒在廁所,疑似過勞猝死(見相關新聞)。除了引發了實習醫學生的勞動處境、因為不被視為勞工所以無法得到勞基法的相關保障之外,我們應該審慎檢視造成醫護人員(不只是醫師)過勞的相關條件。筆者徵詢幾位醫護工作人員,得到的答案是相當令人憂慮的。當我問到,實習醫師值班制度不是由來已久嗎?那麼為什麼印象中過去似乎較少聽到這類的案例?答案是,這個值班制度的確是歷史悠久,但是同樣的值班,如今的醫師不只多了很多因應評鑑的行政文書紀錄工作,在醫療現場,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在場,以至於抽空休息的機會大減。而護理人員的情形,不僅是長期以來的剝削,在最近更有變本加厲的趨勢。

 

關於評鑑所衍生的勞力成本(包括各種會議、評鑑報告撰寫修改等等)似乎鮮少討論,但是大學教授於評鑑後悴死的也不是沒發生過,中壯年的大學教師突然中風死亡或是壓力過大自殺也漸漸浮現。看來過勞的工作環境已經擴及到社會的每個層面,連過去被視為是高等者也很難倖免。問題在於,誰來評鑑評鑑制度的健康成本?

 

此外,五一勞動節護理人員上街頭的訴求很清楚點出目前醫療體系中嚴重的問題:即護理人力配置過低,不利病人健康與安全。然而,在目前醫療體系講求業績與商業化的結構之下,一方面管理高層獲得暴利,另一方面則縮減人力造成基層人員的過勞與士氣低迷。醫院評鑑實施以來,竟然沒有任何有針對此一問題發揮作用,沒有本末倒置的問題?

 

關於醫療現場的實作細節,醫師無論開藥打針都必須親自在場的制度,其立意當然良好(可確保病人的安全與健康)。問題在於,一個好的制度如果沒有其它周邊相關因素的搭配,往往事與願違,在特定的脈絡下淪為害人的制度。就原則而言,醫師為病人開藥必須要負責,親自到場有其道理。但是,某些風險極低的醫囑,是否可以有不同的作法?美國有許多的醫囑可由是護理人員即可以負責的,許多時候護理人員與情況不危急的病人也是以電話方式來處理。

     

早就該有人研究臨床醫療勞動的議題了!正如苦勞網〈該做卻未做的研究:對《科技、醫療與社會》「RCA事件」專輯的後設分析〉一文所言,研究不僅能為勞動者發言爭取權益,也能發現其中的社會意涵。我們醫學人文課程也應該要超越「視病猶親」「全人照護」「要有同理心」這類空洞的道德勸說,而應加入基於對醫療現場的各種科技與人互動的瞭解的知識。

 

本期主題:(二) 好文推薦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2011/05/04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1109,特此感謝。)

該做卻未做的研究:對《科技、醫療與社會》「RCA事件」專輯的後設分析

蔡志杰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書名:《科技、醫療與社會》「RCA事件」專輯(第12期)
出版: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經銷:群學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1年4月

    台灣科技與社會研究學會的機關刊物《科技、醫療與社會》,剛發行的第12期以「公害、職災與科學:RCA事件」為本期專輯。因為是學術性團體的機關 刊物,這本期刊的文章內容基本上是以學術性論文的格式呈現,我想這使其在工運圈內無法得到注意,即使它是以一個工運(職業病)事件作為專輯,且其討論主題其實緊扣目前RCA職業病爭議的法律訴訟進程。我們不妨探究一下其內容,看看來自學術工作者的觀點是如何切進這個近年來最受關注的職業病案例。

    這個專輯包含了四篇研究論文。陳信行的〈司法正義與科學事實如何交會?從Daubert爭議看法律、科學與社會〉,內容提到「毒物侵權這種型態的民事訴訟,向來高度依賴科學研究,也是司法體系介入規範工業社會中企業的科技行為的重要管道。……毒物侵權訴訟包括職業病、公害、以及產品責任三種糾 紛……」(頁19)。1990年代美國司法體系的三個判例,逐漸形成一套所謂「Daubert標準」,「這套標準並不是用來實質判斷特定科學命題真偽或可 靠度高低的準則,而是規定何種專家的證詞所呈現的證據可以被允許呈堂,並要求法官作為守門人,不讓可疑的專家證詞進入法庭,呈現在陪審團面前」(頁 25)。換句話說,專家證詞進入法庭的門檻增高了,根據某項研究顯示,「Daubert標準的實施導致大量的科學證據被法庭排除,從而簡易判決的數量增加了至少一倍,其中至少90%的簡易判決對原告不利」(頁26。這裡的原告指的是毒物侵權的受害者),而這還不包括因為門檻增高、開銷更大而造成原告自動卻步的效應。

    在論文的後半,信行提到兩種Daubert標準以外的另類觀點:日本的「疫學原則」,其創新在於「在舉證責任上,原告只須就『一般因果關係』舉證,『特定因果關係』則是由被告來反舉證」(頁46);與歐盟的「預防原則」,「REACH(按: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與限制的法規)在原則上逆反了舉證責任,將關於化學品的健康與環境影響的知識生產的責任,由管制機關和潛在受害者的一方,轉移到由該化學品的製造使用中得利的製造與進口廠商」(頁 47)。

    林宜平的論文〈死了幾位電子廠女工之後:有機溶劑的健康風險爭議〉,從1972年的飛歌事件及後來的RCA事件、這兩件由有機溶劑引發的職業病爭議 談起,從目前既有的RCA環境與職業健康危害研究,探討其中的次級資料殘缺,與若干研究觀點及方法的侷限。作者由此提到了「該做卻未做的科學研究」:「回顧發生在台灣的飛歌與RCA事件,台灣電子業女工暴露有機溶劑的健康風險爭議,有涵蓋階級、性別與種族等三個該做卻未做的科學研究」(頁98)。我們可以 說,作者認為就是因為有太多該做卻未做的科學研究,使得譬如RCA受害者難以提出舉證讓法官認定員工罹病與污染有「因果關係」。

    陳政亮的論文〈流行病學的政治:RCA流行病學研究的後設分析〉,一開始就介紹了RCA事件正式進入司法體系進行法律訴訟的過程,阿亮提到在第二次 開庭詢問證人時,「審判長一開始就特別強調,作為原告,RCA員工比須能夠從流行病學的角度來證明曝露與疾病的『一般因果關係』,也必須證明個別員工的曝 露與疾病的『個別因果關係』,亦即,每位會員的狀況是否符合侵權損害賠償條件……」(頁117)。

    阿亮除了論證「個別因果關係」所依循的「個人正義原則」不利於受害者之外,還進一步檢視了目前既有的關於RCA的職業流行病學研究,指出其中部分研 究的觀點及方法缺失,並對其進行後設分析,其中有一個結論是這樣的:「如果流行病學對社會結構不加深思,僅僅套用既有的統計公式,而受害者又僅以客體的方式被納入研究,其身體經驗完全被排除在外的話,那麼,這樣的流行病學不能說是一個追求事實真相的學問;更嚴重的,它會掩蓋並扭曲事實」(頁144)。最 後,阿亮提出「公民/科學的運動聯盟」的策略,鼓吹科學研究者「與受害者兩兩結合,透過親近受害者的身體經驗,在研究上帶入在其身體上所銘刻的社會經濟歷史,從而重新調整其理論、假說、統計方法、收集資料與推論的方式」(頁146)。

    Paul Jobin(彭保羅)與曾育慧的論文〈白老鼠上法院:從兩例工業污染訴訟案談起〉,以RCA及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污染兩個案例,指向「兩案均突顯流行病學在保障公眾健康與污染監測雙重任務中的侷限。原告表達自己淪為『白老鼠』,以其為主體的研究並未回饋給居民,任憑其健康持續惡化卻得不到補償與照護,他們 擔心等到流行病學證明出污染與疾病有顯著相關之前,將眼睜睜地看著更多人發病、甚至死亡」(頁159)。文中談到兩案相關的一些流行病學研究,並論及這些 研究及主持研究之學者的科學/科學外立場,讓人感覺作者似乎是點到為止而又欲言又止。

    本期的「RCA事件」專輯除了論文之外,還有「議題討論」中分別從不同學門角度討論「因果關係」的四篇文章。因其與筆者我這篇文章的行文脈絡較無關,在此就暫且按下不表。

    回顧這個經過一定程度策劃討論之專輯中的四篇論文,我們可以發現,論點環環相扣,而貫穿這些論文的共同主旨,大約是在說:流行病學的研究並非可純然客觀中立的,研究主持者的社會位置,會影響其理論、假說、統計方法、收集資料與推論的方式,更不用說還要加上研究經費來源、政治考量等等會影響研究進行過 程的外在因素,從而影響研究的結論。由此,如果相對於企業來說缺乏資源的毒物侵權訴訟受害者必須自行舉證曝露物質與罹患疾病間的一般因果關係及個別因果關係,那顯然是使受害者陷入極端不利的處境。

    這四篇論文合起來看,其立意除了知識上的價值之外,似乎還有在法庭外為受害者(原告)做專家證詞的用意:這些論文試圖論證的,是說基於既有的流行病學研究結論,如果不強求原告必須舉證個別因果關係的話,那麼,其實已經足以宣告RCA案中的汙染製造者是必須對受害者負起賠償責任的。

    筆者我支持這樣的論證結論,但是,或許因為RCA案已經進入司法體系的法律訴訟程序、而這幾位作者又有「法庭外的專家證詞」之立意,使得這幾篇論文的討論比較集中在法律訴訟舉證所需的科學證據及因果關係面。然而,RCA作為一個職業病案例,其受害者權益的伸張並非僅有法律訴訟一條途徑。

    我了解一本專輯當然難以包含職業病議題的各個層面,因此無意苛求這些作者。筆者我在介紹這本專輯之餘,接下來就想以我的綿薄之力,試著來談談在法律訴訟之外,職業病患者在爭取其權益時同樣會遇到的卻又不太一樣的科學證據及因果關係關卡。這或許有助於大家對台灣的流行病學/環境職業醫學進行更多後續的 科技與社會探討。

    在進入法院進行民事或刑事的訴訟之前,職業病患者大約可以從兩方面來爭取補償等相關權益。一是勞保的職業病相關補償,這是社會保險給付的部份;二是勞動法令中對於職業病患者的權益保障,相關規定分散在勞基法、職災勞工保護法等法令當中,而這些權益的保障,理應由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來提供。

    根據現行的《勞工保險條例》第20-1條第1項:「被保險人退保後,經診斷確定於保險有效期間罹患職業病者,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請見 註釋說明)換句話說,如果勞工因職業病而離開職場退出勞保,只要證明是在加保期間罹患職業疾病的,還是可以申請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失能給付即以往的殘廢給付)。

    那麼,回到RCA案,RCA的受害者們是否可循此途徑申請勞保的失能給付?如果我沒搞錯的話,據我所知並沒有。即使有RCA受害者因從事其他工作繼續加入勞保,她們身體疾病的問題,亦只能申請普通的傷病及失能給付、而非職業病的失能給付。

    為什麼?因為國內沒有任何一名職業病專科醫師對RCA受害者開出職業病診斷書(關於這一點,Paul Jobin與曾育慧的論文透過引用受害者吳志剛的話有點到,頁168)。沒有診斷書,等於是受害者缺乏證明自身疾病為職業病的「科學證據」,不但無法申請勞保的職業病給付──且同樣的道理,對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來說,因為無法舉證,也就使得受害者的職業病勞資爭議無法成案,則勞動法令對這些受害者的保障也往 往無法啟動了。

    有趣的是,國內的職業病專科醫師,相當多也是流行病學/環境職業醫學界的學者。這些學者在流行病學研究上,可能對RCA案做出物質暴露與罹患疾病有 相關性的結論(據此是否可以說,這些學者在一般因果關係上是支持受害者的?);但是在RCA受害者職業病診斷上,卻無法開出任何一張職業病診斷書(據此我 們是否又可以說,這些醫師學者在個別因果關係上並不支持受害者呢?)。

    如果情況真如上述我所述,那麼,是否國內的職業病專科醫師也都臣服在一般因果關係與個別因果關係的二分,且受害者必須自行舉證其個別因果關係、排除其他非職業引起的罹病因素這樣的邏輯底下呢?

    如果我的認知沒有過時的話(畢竟我離開勞工安全衛生的相關工作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據我所知,對於一名職業病專科醫師進行職業病診斷這項職務時,如何斷定其是否為職業病,目前官方似乎沒有明確的規範準則。我想這些醫師多半是依循其專科醫學的養成訓練過程,及學界、同儕的共識或默契。在筆者我從事勞工安全衛生相關工作的時候,我知道國內至少部分的職業病專科醫師了解譬如說類似歐盟那種個別因果關係由企業來做反舉證的作法,但在實務上,面對有爭議的職業 病案例譬如RCA案,願意採取此原則而逕行開立職業病診斷書的醫師,恐怕還真是不多、甚至沒有。

    我在此並沒有要苛責這些職業病醫師的意思。或許就是因為缺乏官方公訂的明確規範,使得這些醫師在實務工作上,或因顧慮會被企業控告濫開職業病診斷書(也的確發生過這樣的事情),或因顧慮同儕的壓力,或因有其他利害考量,而選擇了不開立職業病診斷書給RCA案的受害者。

    我在這裡提出這件事的意思是,如果脫出RCA這個特定的案例,而來思考職業病事件的一般狀況並對其進行科技與社會研究的話,那麼,我覺得,這群往往是三合一的流行病學學者/環境職業醫學學者/職業病專科醫師,這個社群自己又是如何看待職業病診斷/認定的科學證據與因果關係,會是一個有趣的研究方向。 畢竟,以一般職業病案例來說,這個社群比起法院中的法官,其想法及執行職務時的作法,對職業病患者的權益來說有更直接的影響。

    流行病學學者/環境職業醫學學者/職業病專科醫師這個社群如何看待職業病爭議中的因果關係問題,是我覺得科技與社會研究學界該做而未做的研究。

    Paul Jobin與曾育慧的論文曾點到RCA受害者對職業病專科醫師之角色、以及若干流行病學研究的不滿(頁168-169);也提到,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居民在 面對流行病學研究要求抽血檢查時,產生「認為自己是『提供血的白老鼠!』」這樣的反抗心理,因為他們不確定流行病學的研究結論是否會對居民有利(頁 187)。

    不僅僅是流行病學研究,我想即使是社會科學的研究,都有可能會使其研究對象對研究過程及研究結論產生負面觀感。譬如說,以往在工運圈,某些人對於學術工作者針對工運議題進行研究持著不友善的態度,他們傾向於認為,學術工作者以工運為題目從事研究撰寫論文,可以獲得學位、教職,或者進行學術名聲、地位 的積累,但其研究卻對運動沒有直接助益,甚至有時研究結論還跟勞工當事人或職業的工運組織者所想的不一樣、不合意,於是他們有時會排斥不相關的人到自己的運動場域進行研究。

    其實這樣的反應並不奇怪,試想想,如果三不五時就有人來找你問東問西,而後來他們寫出來的東西對你的工作不見得有幫助的話,我想這的確容易變成讓人不耐煩的事。不過話說回來,到底什麼才叫做對運動有助益呢?

    譬如說,這期RCA專輯關於致病因素因果關係的討論,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法律訴訟有助益嗎?乍看之下機會不大,但如果哪天承審法官忽然有機會看到,或是這本專輯在法律界或流行病學界引發討論,說不定有朝一日真的能引發什麼改變。

    又或者我們不急著探究「是否有直接助益」那麼急功近利的問題,如果如阿亮所說,建立「公民/科學的運動聯盟」是一項可行策略的話,那我們可以開始做些什麼呢?

    有一個面向是,如果從公民這邊來看科學,那科學在公民運動中扮演的角色又是什麼?純粹是一種使其研究結論有利受害者這般工具論的東西嗎?還是其實可以有更深層的社會意涵?譬如回到RCA職業病求償訴訟這個案例,參與其中的各個角色,包括RCA受害者本身、職業的工運份子、接下來要參與訪調的學生義工 及參與訴訟的協助律師等等,他們如何看待這一期的RCA專輯呢?(他們有機會看到嗎?如果有機會拿到,他們會有興趣或有動機閱讀嗎?)

    這或許也是一個可以做卻未做的科技與社會研究切入角度啊。

註釋:

   《勞工保險條例》第20-1條是2003年才增訂的,但在1998年11月5日,因為塵肺症老礦工抗爭行動的推動,勞委會發佈〈勞保被保險人離職退保後經診斷確定罹有職業病者請領職災保險給付作業處理原則〉,這可說是第20-1條的前身。這項處理原則公佈之後,理論上塵肺症老礦工與RCA受害者都可 以循此途徑申請職業病殘廢給付,但實際上卻只有老礦工申請到但RCA受害者卻沒有,問題就出在RCA受害者無法取得職業病診斷書。從事粉塵作業的礦業工作 與塵肺症間的因果關係較容易被接受,所以較沒有取得診斷書的問題。

 

 

  

STS相關新聞:

本期新聞:產業與能源政策在哪裡

(高海大STS中心王御風)     

    這兩個星期最熱門的新聞話題,莫過於紛擾多年的國光石化,就在馬總統宣布不在彰化設廠後劃下句點,國光石化可望轉往國外設廠。緊接著在這個週末(4月30日)又有廢核大遊行在北、中、南、東各地舉行,能源可望成為下一個引發討論的焦點。

    在國光石化案停擺後,台灣石化產業何去何從的問題也浮上檯面,從台灣最早建造一輕開始,就是為了要提供原料給下游廠商,如今八輕(國光石化)停擺,五輕除役在即,廠商為追求成本,是否會接連出走,或是為了不讓廠商出走,讓五輕延役,這都是值得關注的後續。

    實際上,不論是石化產業、能源政策(核能或是火力發電,兩者皆有各自的問題),乃至於因梅雨遲遲未報到浮現的水資源問題(如雲林抽取地下水,導致高鐵地基下陷),其實都是一環扣緊一環。產業需要大量的水和電,而我們面臨水、電不足的情形,如要用電,就需要建造核能或火力電廠;如要用水,老天不下就只能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

    因此水、電的供給,取決於我們發展何種產業,要檢討能源政策、水資源政策,就必須要對產業政策全面檢討。但我們可以看到,每次碰到問題,總是分開處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最後的結果就是問題不停發生。

    這次的國光石化能夠解決,也與即將到來的總統大選有關,在兩黨候選人都出爐的情形下,實有必要要求兩黨候選人,好好講清楚其產業政策、能源政策、水資源政策等等,才能讓我們的總統大選選票,是一張真正決定未來政策走向的選票。

 

馬表態 不支持 國光石化急煞車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拍板,國光石化確定不蓋在彰化!就在環評結果出爐後,馬總統昨天親自舉行記者會,拋出「世代正義」概念,公開表態不支持國光石化彰化投資案,強調政府須在環境永續與經濟發展找到平衡,「環保救國不是說著玩的,有問題走不通,就要當機立斷」。國光石化第五次專案小組環評會議昨下午做成「不予開發」、「有條件通過」兩案併呈送五月環評大會討論。馬總統率領各部會首長舉行記者會,宣布政府將透過經濟部要求中油在國光石化董事會上,不支持彰化投資案。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說,「爭議六年多的國光石化投資案,今年畫下基本的句點」。馬總統感性表示,日前他到彰化大城,看到溼地農民和養蚵人跪地祈求上天保佑,「我深刻體會到當地生態,與來自土地令人動容的生命力」,這是他做出最後決策的重要基礎。總統也說,已責成內政部盡速完成彰化溼地評估指定程序,積極思考將當地列為國家級溼地自然公園,並引進世界級標準推動「海岸法」及「溼地法」,以免國土受到傷害。國光石化彰化投資案一期投資金額就達台幣六千三百億元,府院喊卡後,外界關切是否衝擊國內經濟?總統解釋,政府不會放棄石化業,但面對新世紀節能減碳的嚴峻挑戰,政府必須重新檢討台灣整體產業結構與政策走向,包括石化業轉型升級、朝向高值化發展;至於彰化當地就業機會落空,經建會已積極研究振興經濟方案。國光石化政策生變,傳出可能轉往海外設廠,經濟部長施顏祥說,一切尊重董事會決議。但他強調,中油是國光石化大股東,不可能前往大陸投資。總統則認為,國光石化開發案既是危機也是轉機,期盼石化業完成「轉骨」,未來石化下游產業所需的原料來源,經濟部會詳細規畫。他強調,國光石化案討論過程,是很好的公共政策決策形成過程,讓大家理性、完整表達意見,以數據及證據讓事實說話,這是民主深化的典型。【2011-04-23/聯合報/A1版/要聞】

躺馬路7千人反核 北中南東大串聯

2011/05/01蘋果日報【綜合報導】

    日本福島核災引爆國內廢核聲浪,由全台近百個民間團體發起的「430向日葵廢核行動」昨在全台北、中、南、東同步舉行大遊行,逾7千名民眾高喊「遠離核災」等口號,還有女生穿爆乳裝怒吼:「我要打砲、不要核廢料」,要求全面廢核;北巿和高巿遊行民眾還模擬大型核災狀況,6千多人瞬間集體躺在馬路上5分鐘、沒有聲息的景象,令人震撼。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帶頭,全國近百民間團體共同發起的廢核遊行,獲藝文界、學術界、法界、宗教界等跨界菁英連署支持,提出不要核四、3座核電廠除役、零核災零恐懼等訴求。 福島人現身呼籲參與人數最多的台北場,昨有近4千人參與,遊行隊伍昨下午2時從國父紀念館出發,由環保團體組成的遠離核災大隊穿上自製輻射防護衣,象徵輻射威脅下的無奈。隊伍中還有G奶女郎穿爆乳裝,手拿「要打砲、不要核廢料」標語,引人注目。來自福島的反核人士大賀絢子和宇野朗子昨也現身遊行,並上台呼籲:「唯有非核才有真正的安全。」鹽寮爆發小衝突兩人並驚爆,事前外交部的人曾警告,若上台,以後將不同意其入境。北巿警中正一分局解釋,僅是警員告知依法短期停留不得從事與來台目的不符活動,昨也僅現場蒐證。昨在新北市鹽寮反核遊行則爆發小衝突。鹽寮反核自救會150多人,昨步行到核四廠門口,自救會長吳文樟將陳情書遞交給龍門施工處的副處長楊添壽,但楊不接受,抗議民眾怒吼:「衝啊!衝啊!」警方出動30多名警力維持秩序,最後新北市議員顏世雄撕破陳情書抗議,才結束遊行。高雄場昨則有2000多人參加,有父母推著嬰兒車沿路高喊「要『孩子』不要『核子』」口號;台東則由大武鄉排灣族人,以升狼煙方式宣告祖靈誓死反核。遊說立委擋預算昨傍晚活動接近尾聲,北高遊行民眾在核災警報聲中,約6千人集體平躺馬路上,象徵核災帶來的悲劇。活動發起人、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未來還將遊說朝野立委擋下核四追加預算140億元。政院則表示,3座核電廠正進行總體檢,核四將在專家確認安全後才會運轉。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說,馬英九總統已指示,提出具體可行,且讓民眾安心的核能政策。《蘋果》昨民調則顯示,逾55%贊同停建核四廠,支持興建者約31%。

   

**RCA
苦勞網:該做卻未做的研究:對《科技、醫療與社會》「RCA事件」專輯的後設分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1109

**過勞
聯合:過勞死?實習醫師陳屍宿舍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6302902.shtml

公視:成大實習醫生猝死 家屬質疑過勞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78457

新頭殼:實習醫師疑過勞死 灰色地帶無人管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4117

聯合:反過勞! 白衣天使拉布條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310355.shtml

@補充:林彥廷相關討論
醫聲論壇:已經成為醫生的人的看法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68&t=57983

http://forum.doctorvoice.org/viewtopic.php?f=60&t=58068

林彥廷妹妹寫的FB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6%9E%97%E5%BD%A5%E5%BB%B7/%E6%95%91%E4%BA%BA%E7%9A%84%E9%86%AB%E7%94%9F-%E8%AA%B0%E4%BE%86%E6%95%91%E4%BB%96/180024958716427

原來要去成大抗議後來取消的FB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49227175144624

 

 

**國光石化後續
經濟日報:石化業轉型 經長提三要二不
http://www.udn.com/2011/4/26/NEWS/FINANCE/FIN2/6297557.shtml

中國時報:國光石化撤案 大度堰喊停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8624/112011042600073.html

自由時報:灣寶永揚國光連三撤 環團振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pr/24/today-life3.htm

**水庫
中央社:環團籲終止美濃水庫及人工湖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105050083&pType0=aALL&pTypeSel=0

新頭殼:美濃鄉親北上反水庫 籲政府檢討水庫政策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14139

**核能、核災後續

公視:馬總統:不可能立刻廢核.停止商轉
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78488
聯合:廢核大遊行萬人上街 全台遍地開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308922.shtml

自由:福島核災後首次 東電人員挺進1號機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y/6/today-int5.htm


**王道還:不知為不知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6319348.shtml
 

STS活動報導:

 1. 高雄醫學大學STM中心系列演講 

講題:大英帝國與熱帶醫學創立(高雄醫學大學科技、醫療與社會 (STM) 系列講座)

講員:李尚仁博士(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
演講時間:100513 () 12:15~13:45 12時開放入場)
活動地點:第一教學大樓 N111教室

 

講題:公 鼠犧牲、母鼠淘汰:小動物實驗室裡的性別政治

講員:林宜平副教授(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

活動時間:5/27 () 12:15-13:45

活動地點:第一教學大樓 N111教室


2.
高雄醫學大學性平會教學推廣小組活動
0527-性別與護理工作坊
日期:2011527日(週五)

時間:13:30(報到)~17:10
地點:勵學大樓三樓半視聽中心

主辦單位:高雄醫學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
主持人:王秀雲(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引言人:傅大為(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所教授)

引言人:周汎澔(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教授)

引言人:張淑卿(長庚大學醫學院人文及社會醫學科助理教授)

綜合討論主持人:王秀紅

本活動已申請醫護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3. 高海大科技與社會研究(STS)中心本學期試辦學生學習護照活動,配合四、五、六月份的活動與課外參訪,若集滿四個活動研習章便可兌換精美小禮物一份,藉此鼓勵學生多多參與課外活動。

高海大科技與社會研究(STS)中心五月份活動,歡迎大家一同來參與。

05/18 專題演講()

 潘美玲教授(交通大學人社系)

     「產業研究方法簡介」

05/28 未來公民的科學素養系列講座

  杜文苓教授(政治大學公行系)

「誰決定國光石化蓋不蓋?談石化科技   政策」

4. 高海大科技與社會研究(STS)中心六月份活動報名即將開始,歡迎大家一起來共襄盛舉。

100/06/10() 第一屆「STS、海洋、產業研討會」

100/06/11() STS「台灣科技與社會的新動能」研討會

地點: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弘德樓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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