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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臺灣科技與社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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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的話

本期負責編輯學校                                  南台科技大學STS計畫

 

南台科技大學 機械系 林聰益教授   

本期電子報是由南台科技大學STS計畫團隊負責,主要在談「能源安全與永續發展」,本期兩篇文章之主題分別為:「核能發電可以廢棄嗎」(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吳文昌教授)與「推動環境保護之全球行動 —台灣環境法規」(通識中心楊劍豐教授)。

「能源安全與永續發展」是世界各國高度且共同關切的課題,永續發展是指能滿足當代的需要而且不致危害未來世代需要的發展方式;更重要的是當代社會及經濟的發展不應超過環境承載力,而破壞環境和生態的平衡,本期「推動環境保護之全球行動—台灣環境法規」是由永續發展的落實方式與成效來看台灣現行環境法規如何與國際接軌。再者,永續發展必須建立在能源安全之上。各國的能源政策考慮因素很多,並不是簡單的擁核和反核的區別,在本期「核能發電能夠放棄嗎?」指出一個出乎意料之外事件:福島事故發生後,日本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擁核人數減少幅度並不大。這是指日本現行的能源政策是有充分的公民參與或是風險溝通嗎?還是他們理解現在的生活方式和型態,已經限制或影響他們對能源技術系統的選擇。

台灣是屬於一個較脆弱的海島型生態環境系統,又能源高度仰賴進口,如何確保能源供應穩定也是一種能源安全。如何提升能源效率、節約能源與能源的多樣化發展,以解決台灣的能源挑戰,並兼顧能源安全與永續發展,是我們重要的議題。

 

本期主題(一):核能發電能夠放棄嗎?

南台科技大學 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系 吳文昌 教授

自從1954年蘇聯建成世界上第一座裝機容量為 5兆瓦(電)的核電站以來,世界各地始終存在擁核與反核的抗爭,一開始擁核聲勢明顯壓過反核一方,直到舊蘇聯車比諾事件發生後反核聲浪大漲。但時過境遷事件淡忘於人們記憶中後,核能發電又如雨後春筍般在世界各地包括台灣,尤其工業先進國家頻頻設置。就在反核活動漸漸氣若遊絲時,日本發生千年大地震造成福島核電廠毀滅性核災,全世界在目睹如此恐怖報導畫面下,一時反核或檢討核能發電存廢的聲音不斷接踵而至。到底現今核能發電是否能夠無條件地被廢棄嗎?這個公民議題是非常值得社會大眾積極參與。以下是整理事故當事國日本一篇由知名核能觀察家渡邊先生對於核能發電存廢的訪談報導內容提供大家參考。

福島事故發生後,日本曾針對今後核能發電的存廢作民意調查,結果顯示雖然擁核人數變少,但減少幅度並不大,這樣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也成為熱門話題。所以針對核能發電能不能廢止?或是有什麼再生能源能取代呢?渡邊先生提出三個論點來論述:

論點 1:若沒有核能發電那能滿足能源的需求嗎?

第一個論點的核心主要是“有能夠取代核能發電的再生能源嗎?”。 首先,若問“現在就有嗎?”,答案即使是推崇再生能源的專家也是“No”。就像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的專家飯田哲也先生也提出“到2020年才有可能取代核能發電”的看法。在積極推動採用再生能源的同時,階段性的逐步淘汰危險的核能發電。針對這個階段性的“時間”,如何整合意見分歧的眾人達成一致也同樣重要的。然而,在階段性時間裡只靠再生能源能全部供應所有電力需求嗎?答案為“不可能”的人們認為“目前日本都無法順利推動再生能源使用,未來也不能保證能推動”,“需要廣大土地的再生能源是不適合的土地面積狹小的日本”,“太陽能發電對多雨的日本不適合”等各種理由。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相較於日本世界其他地方的情況呢?例如最近,在西班牙風力發電佔電力供應的21%。全球風力發電能力約200億千瓦(2010年),是核能發電的一半(4億千瓦)過來的一半,而且3到5年內就有可能超越。另外太陽能發電,目前雖然市場規模不大,但固定價格購買方案(FIT)的普及和蔓延,認為 2020年可能會達到風力發電的三分之一。為什麼日本和世界有如此的差距呢,是有必要思考的。 例如,關於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在日本是真的土地太小了嗎? 但日前政府環境部發表就算轉換效率低的風力發電也能達到40座核能發電廠的發電量,若連海上也算入則容量會更大。而雨多的地方就不適合發展太陽能發電嗎? 以德國為例,日照時間和日本相近,但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陽能發電國家。當然,以日本為例,因多地震和颱風,所以必須考慮導入更耐天候地震的設施。另一方面,關於取代核能發電廠的再生能源的諸多麻煩面,不如使用燃煤或天然氣的想法的人也不少,但未來因石油和其他化石燃料的枯竭而導致原料供應上的不穩定。因此在再生能源發電推廣上若能配合更文明便利的節能方案,則將能提升再生能源發電的發展。

論點2:其他方法的發電成本能贏核能發電嗎?

到目前為止,關於核能發電的“低成本”是一個很大的優勢。考慮成本的競爭力企業以及家庭經濟,我想很多人在調查中會回答發展核能發電也是不得已。 但一般檯面上所提出的成本大部分是辦公桌上模擬出來的數據,而不是實際總成本。例如贈款,廢物處理費用,若再加入意外事故處理費用,則成本將會更高。 相對之下,太陽能和風力發電方面若能建立大規模生產,則能成本能大幅降低。正如軟銀總裁孫正義常在演講文稿中提出類似看法,去年在美國也有數據顯示太陽能發電成本已比核能發電低。 另一方面,其他能源如化石燃料時因所剩無幾,所以成本會大幅上升。而天然氣即使在本世紀雖儲存數量尚有,但能源爭奪的糾紛可能無法避免,所以在原料供應穩定性是不足,相比其他自然再生能源是不能長期能期待的。最後考慮對經濟的影響面,再生能源的推動帶給產業發展以及促進就業是非常有魅力,而且完全能彌補因廢止核能發電造成的社會損失問題。

論點3:由安全和環境方面來評估?

由於這最後論點,就由安全和環境方面來觀察。有一個疑問“造成福島第一核電廠的事故發生是事前的防範不足與事後處理不當,所以只要好好記取教訓,往後採取更完善的萬全體制應該就沒問題吧!”,也就是說必須考慮“萬一發生比預期嚴重災害時,該如何處理呢”。 因此必須採取萬全體制,但是在日本發生超過預期的地震或颱風也不是不可能,值得考慮的是若發生超過萬全體制的事件時該如何處理。 另外因核能發電或放射性核廢料所造成的事故,通常影響時間是相當長,例如在火力發電廠的事故,其影響絕對不可能超過100年。雖然核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非常低,但是考慮對環境的整體影響而言顯示核能發電是非常危險的。雖然由以上三個論點顯示,已經可以看到廢止核能發電的可能性,不過事實上必須再考慮一個論點,就是發電設備的設置以及運轉都必需要能有大眾的公民參與。

資料來源: http://www.nikkeibp.co.jp/article/column/20110428/268601/ (Biz COLLEGE高橋 俊之)

本期主題(二):推動環境保護之全球行動 —台灣環境法規

南台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楊劍豐 教授

(一)台灣因應新世紀國際潮流的基本策略和行動指導方針 1987 年聯合國第42 屆大會中,「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WCED)」發布了「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報告,強調人類永續發展的概念,並將「永續發展」一詞定義為:「能夠滿足當代的需要,且不致危害到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的發展過程」。1992年6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於巴西里約召開地球高峰會,其間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二十一世紀議程」等重要文件,並簽署了「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生物多樣性公約」,全面展現人類對於「永續發展」之新思維及努力方向。其中,「二十一世紀議程」呼籲各國制訂並實施永續發展策略,同時加強國際合作以共謀全球人類之福祉。

近年來,由於知識經濟時代已揭開序幕,世界貿易組織推動的貿易自由化,已加速全球化的腳步,資金、人才、技術及商品在國際間快速移動,以及產品生命週期快速短縮等現象,衝擊了全球包括台灣的經濟與社會結構,亦影響了永續發展的落實方式與成效。台灣因地狹人稠,自然資源不豐,天然災害頻繁,國際政治地位特殊,對追求永續發展而言,比其他國家更具迫切性。台灣在近幾年已陸續制訂國家「二十一世紀議程」、「生物多樣性國家報告書」,並研擬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以及訂定「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並推動「綠色矽島」計畫。為積極落實永續台灣的理念,行政院核定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並由院長擔任召集人,帶領執政團隊推動相關工作。隨即於2002 年9 月聯合國永續發展高峰會議後,即發佈永續發展行動計畫,並將2003 年訂為永續發展行動元年,期能帶動國人永續發展的理念與行動,使台灣永保生機。準此理念,依永續發展的基本原則、願景,並參考世界各國及聯合國二十一世紀議程相關實踐的文件,諮詢相關團體及個人,作為我國因應新世紀國際潮流的基本策略和行動指導方針。

1、台灣之環境特性

(1)海島型生態系統

台灣的自然環境,屬於脆弱且具高度隔離性的海島生態系。海島上的生態環境通常比較脆弱,因為島嶼的面積小,物種的族群數量也有限,一個天災就可能導致全部個體的死亡,致使物種絕滅;同時島嶼的面積愈小,物種絕滅的機率也愈高,距離大陸遠的海島上之生物種類通常也會較少,島上的物種絕滅以後再有其他個體由大陸遷入、定居的機率也會比較小。所以世界上瀕臨絕滅的物種,絕大部分都生活在海島上。海島的另一類重要資源來自海洋。海島四周再生性資源的豐富度,除受到海島地理位置、棲地類型的影響外;台灣海域受到黑潮、南中國海洋流、及沿岸流的影響,使台灣島四周海域中的生物相特別豐富。然而台灣居民對海洋資源的影響極多,不但沿海岸築堤防,導致50%以上的天然海岸線消失,填海造陸或在海岸地區進行各種建設也破壞了潮間帶及沿岸生物的棲地,更大量直接取用海洋資源,把大量污染物及垃圾排放或傾倒至海中導致海洋污染,加上各種新興的海洋遊憩活動也給海洋生物帶來進一步的棲地破壞與干擾。 海島型國家土地資源的有限性會對於發展產生先天上的限制,因此土地資源之妥善利用應為海島國家永續發展最重要的課題。台灣島的面積約有三分之二是山地,適於農業生產的土地約佔全島面積的四分之一,整體來說可供農業及社經活動的土地面積有限,其他地區則提供森林、水源、礦產等重要資源。

(2)外向型經濟發展模式台灣與國際之經濟網互動密切,對外貿易之依存度極高,但因日益複雜之世局變動、國際環保意識、貿易自由化等趨勢,形成對我國產業調整及資源運用上相對沈重之壓力。上述我國獨具之背景,確突顯出我們國家在整體發展與環境保護上的潛在失衡現象,而這些失衡問題若能及時解決,對我國未來永續發展能力的提昇當起關鍵性的作用。為此,我們必須自根本處通盤檢討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間之調和課題,重視社會整體均衡發展價值,才能為台灣的未來描繪出真正永續的藍圖台灣位於亞洲大陸棚東緣,地質地形條件複雜,河川短促,颱風、水災及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率頻繁,在本質上台灣乃為一脆弱且具隔離性之海島生態系統。加上地狹人稠,土地及其他自然資源有限,近數十年來之快速開發,已使得原本多樣之物種其棲息環境受到傷害,無論森林、海岸、海洋、河川、溼地等生態系皆普遍面臨威脅。而台灣的人口密度、機動車輛、工廠密度及初級能源消耗量等皆位居世界首列,造成環境重大負荷,加上過往環保公私設施皆有所不足,廢氣、廢水及廢棄物等均亟待妥善防制(治)與處理。

2、永續發展願景

(1)永續環境台灣幅員雖不大,但生物資源及種類卻相當豐富,在追求滿足基本生活物質需求過程中,應充分體認與其他生物共存、共榮的倫理,使台灣能維持生物多樣性,終能恢復「福爾摩沙-美麗之島」的面貌,人人皆可因而享受到大地生生不息的哺育。

(2)永續社會 「安全無懼」、「生活無虞」、「福利無缺」、「健康無憂」、「文化無際」應是安全和諧社會的寫照。當就業安全制度建立後只要勤勞,人人皆有所用;當福利制度完備後,鰥、寡、孤、獨、廢、疾者,人人皆有所養。當醫療體系健全,文化措施豐富,那麼全體國民之心理健康皆將精進,進而全民能凝聚共識,珍惜所有,並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寧,享有無慮無懼的日常生活。

(3)永續經濟 在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的經濟發展更應追求產業之開放良性競爭;加強科技研發、創新,建立綠色生產技術,形成高科技製造業產業體系,成為東亞的智慧型科技島。另一方面,市場交易應力求公平,政府和民間企業皆能提供以「顧客為導向」的服務,消費者權益得以受到充分保障。此外,網際網路因無遠弗屆,金融、保險、電信、運輸、法律服務、會計服務等事業均當全面國際化,從而提昇效率,增進國家競爭力。永續發展的經濟觀點是在達到經濟活動之淨效益最大化目標的同時,維持產生這些效益的資本,包括人造資本、自然資本與人力資本等之存量,與確保人民生活需求。

3、台灣永續發展原則與方向

(1)基本原則

A、環境承載、平衡考量原則:社會及經濟之發展應不超過環境承載力;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平衡考量。

B、成本內化、優先預防原則:以「污染者有責解決污染問題」、「受益者付費」為基礎,使用經濟工具,透過市場機能,實現企業與社會其外部成本內部化,合理反應生產成本的目的。並推動環境影響評估及採取有效之預防措施,對避免對環境造成重大的破壞,或使破壞減至最低。

C、 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原則:當代國人有責任維護、確保足夠的資源,供未來世代子孫享用,以求生生不息、永續發展。環境資源、社會及經濟分配應符合公平及正義原則。

D、 科技創新與制度改革並重原則:以科學精神和方法為基礎,擬定永續發展的相關對策並評估政策風險;透過科技創新,增強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雙重目標的動力。調整決策機制,並建立落實永續發展之相關制度。

E:國際參與與公眾參與原則:善盡國際社會一份子的責任,以先進國家的經驗為借鏡;有關環保法規之制定,應依循國際規範,對其他開發中國家提供外援,永續發展應列入重點項目。永續發展的決策,應彙集社會各層面之期望和意見,經過充分的溝通,在透明化的原則之下,凝聚各方智慧,共同制定。推動永續發展政策,也要整合政府及民間部門,使各盡其責、克竟全功。

(2)方向

A、重新界定發展願景,建構永續發展指標

(a)落實國家永續發展指標建構國家層級永續發展指標,作為反應施政、檢討國家整體發展政策、規劃施政願景的基礎。並推動綠色國民所得概念,將環境成本納入考量成為國家經濟與環境共同生產力的代表指標。

(b)推動地方永續發展指標 台灣地區縣市間的環境差異甚大,應深入瞭解各地現況及特性,讓實際長期參與地方事務的相關人員及學者,以在地的角色及需求,建構真正屬於地方的永續指標系統,作為地方發展的評量工具。

B、建立永續發展決策機制將永續發展的理念融入各個部會的決策過程之中,使政策的擬定能夠符合永續發展的理念。發展適當工具並結合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要求各部會於政策及計畫研擬過程即進行永續性評估,以做為決策參考。

C、加強永續發展執行能力

(a)調整組織架構,充實執行人力 在中央,調整政府組織架構,提昇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的功能,並整合生態保育、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等機構,成立環境資源部。在地方,各地方政府應儘速成立地方永續發展委員會作為推動地方永續發展,並作為與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聯繫之窗口。

(b)落實推動永續發展相關計畫之預算

(c)充實環境教育 確立充實整合科技的環境教育資源,加強終身教育的永續教育方針,並結合社會資源,增進全民環境意識與認知。

4、推動台灣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說明

  台灣人民珍惜我們的環境。這環境是我們與全球人類共同分享的。同時,我們也知道我們生存在一個地質結構與氣候條件都存有高敏感度的島嶼上,必須面對比大部分國家都更高的氣候變遷風險。這種認知使我們長期以來都一直希望能夠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及「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的相關會議和活動,一方面透過與世界的接軌獲得我們需要的支持與奧援,一方面為國際社會貢獻我們的力量。令人遺憾的是,由於台灣的獨特政治處境,我們這種期盼迄今都還沒有能夠實現。

這些困難不會挫退我們。它們只會使我們更加倍的努力。自2008年新政府執政,政府團隊已經將節能減碳與因應氣候變遷納入了施政的主軸,在外交空間上盡力的尋求國際的支持,在海峽兩岸事務上則主動的開啟務實且建設性的對話。這種努力帶來了實際的成果。2009年初,聯合國各會員國家首次通過邀請台灣政府以觀察員身分正式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給了我們很大的鼓舞,也使我們期盼國際社會能繼續援引這一個非常正面的先例,進一步開放台灣實質參與UNFCCC及IPCC的空間。

(1)我們的承諾  我們毫無疑問的認為台灣應該受到這種肯定。過去30年來,台灣人民為環境保護建立了積極與全面的法規與執行架構。在這段時間裡,我們訂定包括環境基本法在內的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有417項,並且遵循所有聯合國環保公約規範,予以內國法化。目前更開始從環境、自然資源、地球環境等多面向的整合規劃與行動,積極建構能夠因應未來新時代全球環境衛護所需要的新施政能力與機制。

(2)我們的獨特性   在這同時,我們也深切的從第一手的經驗體認到了氣候變遷所能帶來的可怕衝擊。這種經驗的沉痛在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對南台灣帶來的肆虐尤其鮮明。這颱風帶來的罕見超大豪雨與其引發的洪水、土石流等極度氣候災害,瞬間奪走了數百人寶貴的生命及無數的生計與財物損失。在部分災情特別嚴重的災區,短短三天的時間裡就降下了接近三公尺的驚人雨量。很多人都覺得這只是未來氣候變遷的一個前奏。當地球持續的暖化,未來不僅颱風會持續的增強,極度氣候災害會繼續的增多,各類氣候變遷的衝擊,包括海平面上升、熱浪嚴重度與頻率的增高、乾旱及水資源匱乏、暖化引發的疾病與公共衛生問題、對生物多樣性的衝擊這些威脅都恐怕會接踵而來。我們對國際社會支持與幫助的需要也恐怕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的殷切過。

(3)我們的貢獻度   台灣人民向來以勤奮為傲,也有很高的意願為國際社會做出貢獻。過去半個世紀,我們從一個赤貧的開始,克服了各種挑戰,逐漸的建立起了今天這一個在全球以創新與科技聞名的經濟體。然而,這個邁向工業化的過程也同時對我們的環境和生態系統帶來了沉重的壓力。我們在這個歷程中所學習到的,不論是成功的經驗,或者是遭遇的困難,都可以給許多同樣正在努力提升他們經濟發展及人民福祉的開發中國家作為借鏡。我們也很希望能夠把這些經驗回饋予國際社會與有需要的國家。我們相信對任何一個接納台灣參與的聯合國組織或專業機構而言,台灣都將會成為它的一個積極與正面的力量。

(4)我們的期望   在此,呼籲國際社會聆聽台灣希望正式實質參與UNFCCC及IPCC的聲音與訴求。我們在環境保護的努力與成就,以及面對氣候變遷的獨特脆弱度,都應該讓台灣獲得國際社會的接受與關注,從而被納入全球互助的體系裡。台灣誠摯地感謝你的支持。為改變全球溫暖化趨勢,國際間多建議各國將全球問題轉化成日常生活周遭之行動,並轉換成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共同合作,亦即全球思維與在地行動(Think Globally, Act Locally)。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家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建議各國於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潛力,可朝向三大主軸:

1. 技術潛力:提升能源效率、節約能源、推動再生能源。

2. 經濟潛力:推動碳權交易、徵收能源稅/碳稅。

3. 改變社會體制:個人消費行為、生活型態、社會結構改變等。

此外,UNFCCC推動「峇里島行動計畫」四個原則亦包括

1. 減緩:加強減緩氣候變化的國家/國際行動。

2. 調適:加強調適的立即行動。

3. 技術:加強技術開發和推廣。

4. 財務:充分發掘金融與投資市場機會的潛力。

節約能源、提升能源效率係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明訂的重要「無悔策略(No-Regret Policy)」之一,亦為各國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中最具「成本有效性(cost-effective)」的措施,而發展再生能源更是邁向未來低碳社會之成功要素;未來應以能源(Energy)、產業(Industry)、交通(Transport)、建築(Building)等四個主要排放部門作為推動重點。我國2008年所規劃的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已經落實於個政府部門及全民,為我國重要的無悔策略。

(5)環境品質改善成效

台灣採用嚴格的環保標準,且有效執行各項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工作:

1. 組織建制:台灣從地方到中央政府的環保行政體系完整。1987年中央政府成立污染防治為主的環境保護署,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有16項;自2008年新政府執政,即規劃成立的環境資源部,整合分散在各部會的水、土、林及空氣等資源管理與保護,包括環境保護、環境監測、水利、礦業、地質、國家公園、溼地及海洋資源保育、森林保育、氣象、水土保持、生態保育等業務,兼顧污染防治及自然保育,藉環境規劃及管理,加強環境資源保護,維持生態環境平衡,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有417項。

2. 環境監測:1980年起設置76個一般空氣品質監測站、5個PM2.5微粒超級測站及8個光化(VOCS)測站,2008年啟用東沙離島空氣品質監測站,並與美國環保署合作監測空氣中汞污染長程傳送及美國海洋大氣總署合作監測大氣中微量污染物濃度及其跨境傳輸;1976年起定期台灣本島、離島及東沙等河川、水庫、地下水及海域水質監測網站共982站,監測環境水體水質及海灘水質。台灣政府具備豐富的空氣、陸域水體及海洋監測能力與經驗。

3. 資訊系統:推動e化管理,建置空水廢毒許可申請及管理資訊e化整合系統、廢棄物再利用交換資訊平台,充實污染源的完整資訊,提昇管制效益及減少行政成本。另建置空氣、水體品質監測及沙塵暴觀測資料庫,提供空氣品質警報及每日預報作業。民眾藉網路資訊系統,可獲得即時環境資訊,掌握環境品質狀況,預防可能危害。

4. 環境影響評估:台灣1994年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11類重大開發計畫須完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經公民參與的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進行開發。9項政府政策須完成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通過審查方得實施。迄今已審查1000餘件重大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5件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境影響評估工制度,創造經濟與環境保護兼顧的雙贏機會。

5. 空氣品質:藉空氣污染源排放許可、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新車型審驗、車輛定檢制度、油品品質改善等行政工具進行管制,且多項排放標準為世界最嚴格者。空氣品質不良(指標大於100)的日數比率,由1994年的6.83%降低至2008年2.84%,空氣品質顯著改善。

6. 水污染改善:藉水污染源排放許可與管制、污水水道系統建設、河灘現地污水處理、人工濕地建設及水源區養豬戶離牧補償及禁養等措施,河川未受污染河段由2001年61.7%提升至2008年65.2%,嚴重汙染河段由2001年13.2%下降至2008年4.2%,整體而言河川水質大幅改善。

7. 廢棄物處理:全國26座垃圾焚化廠可處理全部家戶產生的可燃垃圾,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9.9%以上,實施「垃圾不落地」、「強制分類回收」及「製造者延伸責任」後,2008年資源回收率超過41.96%,領先美日等先進國家;事業廢棄物管理方面,推動從搖籃到墳墓流向追蹤,列管事業22000家,須申報產品種類、產量及廢棄物清除處理量,並建置車輛清運之GPS追蹤管制,遏止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達75%。繼續推動源頭減量及資源再利用等政策,邁向「零廢棄社會」。

8. 毒物管理:建構毒性物質管理體系,辦理禁、限用毒性化學物質之評估作業及禁、限用毒性化學物質258項;加強具環境荷爾蒙物質管制,維護人體健康與環境永續。建置毒性物質災害防救體制,從預防、整備、減災、應變及善後等各階段工作執行來降低環境生態衝擊,並製作『全民防毒災』資訊,提供各界自救之道。

9. 環境衛生:建立清淨家園全民運動系統,每年推動年終打掃歡喜迎春、春線淨灘淨溪清涼一夏、家戶動員消滅登革熱、山徑步道潔淨立秋及提升公廁整潔品質等活動,大幅改善居家環境清潔及公共衛生,減少病媒蚊。2009年本土登革熱迄八月止,僅出現兩例,相較於往年台灣本土病例城千上百及今年東南亞病例為歷年新高,台灣環境衛生及防疫的努力與經驗,願與鄰近國家分享。

10. 自然保育:台灣多年來的自然保護與復育努力,森林覆蓋率近60%,森林資源保護與運用在碳匯保存將可成為世界典範。另在自然生態系、野生物種資源、自然景觀、海洋資源、地形地質等方面亦積極配合國際環保公約,進行保育,以供後世子孫所共享,並增進國土保安與水土涵養,確保生活及環境品質。

相關參考資料: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台灣21世紀議程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環境基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立法院第五屆第二會期第十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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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底吃了什麼:塑化劑風暴:科技與社會新聞(2011.5.16-5.29)

有一個學期,學生在「科技與社會」課程中,以「中國黑心食品」做報告,當中有很多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做法,評論時我也請他們要注意真實性(因為很多資料是從網路找來的),以及社會的連動性(為什麼中國社會會出現這麼多的黑心食品?)。

我很難想像,過個十年後,當其他國家的學生,透過網路,發現某個叫做臺灣的小島國家,商人會將有毒的塑化劑加入飲料、感冒糖漿,甚至釣蝦場中,讓舉國飲「毒」長達二十年(或許更久?),老師會不會也用疑惑的語氣問:這會是真實的消息嗎?這個社會背景究竟為何?

是的,我們對於中國黑心食品的質疑(尤其是三氯氫氨事件),其實現在都可以同樣問臺灣?在科技進步下,我們現在日常生活的飲食,比起百年前的社會,可說是完全改變。拜化學肥料、大量生產及冷凍技術所賜,我們的米飯、肉品可說是取之不盡,從以前只求餐餐有白米,到現在餐餐有魚有肉,差異不可說不大。但這有多少「科技」因素存於其中,更有多少其實是對人體有所影響,不管是化學肥料對於米、穀生產,生長激素對於肉品生產,還有這次的主角,許許多多的化學添加物在食品當中。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這些我們逃也逃不掉的添加物中,有哪些是「合法」的?塑化劑之所以能暢行20年,全因為它不在檢驗名單上,檢驗單位僅僅依據檢驗名單上的東西來做檢測,因此這種「非法」的東西根本查不到,要不是有位雞婆的查驗員再三追查,恐怕全台灣還得再喝20年塑化劑。

更深入追問,「合法」的添加物就對人體無害嗎?在許多河川污染的討論中,可以發現河川在容許各種「合法」的排法物後,連毒性最強的福壽螺都活不下去,人體在吃了許許多多的化學添加物後,情況恐怕也不會樂觀到哪裡。

或許這也是有機食品會開始逐漸風行的原因,但經過科技與社會百年的糾纏後,我們所吃到的食物究竟還有多少的「自然、無害」,或許這就跟犀利人妻的經典台詞一樣:「回不去了,我們真的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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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有毒塑化劑 59萬件飲品下架喝一瓶就超過容許值

2011年 05月24日 蘋果日報

【連線報導】國內首次發現廠商在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違法添加有毒塑化劑,悅氏運動飲料、Sunkist粒粒檸檬果汁等9種產品,被檢出含塑化劑DEHP而須回收,至昨已回收近46萬瓶飲料、逾13萬盒益生菌粉,共59萬件飲品。但因問題起雲劑供貨廣,疑有問題的食品已回收近18噸。專家及衛生署官員指,DEHP為動物致癌物,也可能導致不孕,喝一瓶問題飲料,DEHP含量即超過容許值。

衛生署與檢調稽查發現,新北市昱伸香料公司製造的起雲劑,竟被惡意加入塑化劑「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簡稱DEHP)。衛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說,起雲劑是合法食品添加物,常用於飲料、果凍等,可幫助食品乳化,DEHP是普遍用於塑膠材料的塑化劑,衛署核准用於食品容器,但不得添加在食物中。

康照洲說,該局最早發現台中市康富生技公司生產的DDS-16淨元益生菌含DEHP,追蹤該益生菌使用昱伸的問題起雲劑,而台中加川興業公司、彰化金饌生化科技公司、彰化協成化工公司等,都購買昱伸起雲劑,確認昱伸負責人賴俊傑(57歲)為節省成本,惡意添加DEHP,昨彰化地檢署已向法官聲押獲准。康照洲坦言不能確認昱伸何時開始將DEHP加入起雲劑,尚無法掌握有多少問題食品被民眾吞下肚。衛署現先檢測確認9種產品含DEHP,但彰化檢方指出,已知協成化工向昱伸購入的起雲劑,有約3000公斤被檢出含塑化劑,已轉賣給13家下游廠商。彰化檢方說,其中4家下游廠商在彰化縣,分別為生產果汁的東鄉食品,生產芒果布丁、蒟蒻水果凍的員大食品,製造濃縮果汁、果汁粉、優酪乳粉的金饌生技,以及馥郁生技;另有9家廠商在其他縣市。彰化縣衛生局指已函文各縣市下架、回收這4家的食品,庫存商品須封存。

康照洲說,家中如有問題食品應即停止食用,有疑問可電詢:(02)27878200轉8208或0800-285000 ,或上網查詢:http://www.fda.gov.tw。消保會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說,將追查問題商品原料來源及流向,昨也邀通路依衛署公布名單下架回收,並要求廠商無條件接受退貨,消費者如遭刁難,可去電1950申訴。 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說,國際現歸類DEHP「為動物致癌物,人類資料不足」。他推估約5%國人有大量飲用運動飲料習慣,民眾若擔心可至醫療單位驗尿,3至4天即可知體內是否含大量DEHP。 衛署資料顯示,各國容許體重60公斤成人每日攝取DEHP1.2至8.4毫克。康照洲說,若飲用遭污染的運動飲料,以每瓶350毫升推算,喝一瓶約攝入4.9至11.9毫克DEHP,即已超過容許量。 生產悅氏運動飲料的名牌食品公司,與生產Taiwan yes運動速燃飲料的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昨發表聲明,本月19日前生產的運動飲料已全面下架,民眾可持發票至原購買處退貨,如無發票可至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台糖退貨,或打名牌食品免費專線0800-033365、台灣海洋深層水公司免費專線0800-076888退貨。

名牌食品董事長特助陳芸甄說,名牌回收約26萬8千多瓶運動飲料,會考慮向上游廠商求償。生產Sunkist粒粒檸檬果汁的家鄉事業表示,市面約7萬2千多瓶,預計今可全回收,估損失100萬元,不排除向昱伸求償。製造檸檬酵素沖泡飲品、通暢包酵素飲品的德康生物科技公司回應,暫無法統計出貨量,現已無庫存,一旦確認用問題起雲劑製造的商品批號就會回收,並接受退貨。民眾張太太聽聞多款食品都可能含塑化劑後直呼:「這種狀況不知道有多久了!業者應自行檢驗把關,不能出事後把責任推給上游廠商。」她表示將鼓勵小孩多喝白開水。

報你知 起雲劑

清華大學化學系教授凌永健說,起雲劑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常見成分有阿拉伯膠(天然植物膠)、乳化劑、精製食用棕櫚油等 ,可使不能互溶的成分相互乳化,不會凝結成塊。稱為起雲,是指加入食品、開始產生乳化作用時,液體內會出現雲霧形狀。起雲劑常用於運動飲料、非天然果汁及果凍等食品。

塑化劑(DEHP)小檔案

★全名: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i(2-ethylhexyl) phthalate,簡稱DEHP ★運用:DEHP是用途最廣泛的塑化劑,可提高塑膠的柔軟度、延展性。一般塑膠製品幾乎都含少量DEHP,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會被人類攝取進入體內,但多數會在24~48小時內經尿液、糞便排出體外 ★毒性:不高,但推論可影響內分泌,現確認屬動物致癌物,人類資料尚不充分 ★相關疾病:在動物實驗中,長期、慢性、高劑量的接觸DEHP,會提高肝癌風險,也會使雄鼠不孕及雌鼠性早熟,使懷孕母鼠甲狀腺異常,並使鼠胎中樞神經異常 ★管制情形:環保署1999年公告為第四類毒性物質,予以列管,衛生署2010年11月公告,食品包裝容器的DEHP溶出限量標準為1.5 ppm以下,食品中不得添加、檢出 資料來源:衛生署、劉紹興醫師、《蘋果》資料室

重罰六輕 氯乙烯廠、南亞海豐勒令停工

〔記者黃淑莉、陳永吉/綜合報導〕台塑麥寮六輕廠區五月十二、十八日連續發生兩次火災重大工安,甚至檢出氯乙烯、1,2二氯乙烷等致癌物超過周界標準值,縣府環保局開罰五百萬元後,二十七日再祭重罰,分別勒令台塑氯乙烯廠即日起停工,另南亞海豐廠共計五個製程廠區,六月一日起全面停工。

台塑︰派主管赴雲縣府說明

對此,台塑表示,將於收到雲林縣政府函文後提出陳述意見,並派公司主管親赴雲林縣政府說明。

台塑麥寮六輕廠區相隔六天發生兩次火災重大工安,引起附近民眾憤怒,環保局採樣檢測結果,氯乙烯、1,2二氯乙烷濃度均超過周界排放標準值,環保局說,兩種均為有毒致癌物。

針對兩次重大工安,縣府日前依空污法開罰五百萬元,並勒令起火地點南亞異辛醇廠部分停工,雲林縣長蘇治芬指出,經請示經濟部有關共用管線責任歸屬,經濟部回函明確指出,工業區內工廠間之共用管線,雖不在工廠劃設廠區面積範圍內,但其為工廠設備之延伸,屬工廠安全管理範圍,得就其所有權認定其責任歸屬。

蘇治芬強調,六輕一年內發生四次重大工安,經濟部長施顏祥也說重話,「沒有工安就沒有石化」,並籲請主管機關依各自主管法令,依法從嚴處理,縣府召開內部檢討會議後,決議分別依空污法、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法令,針對管線所屬源頭廠商台塑氯乙烯廠及南亞海豐廠勒令停工。

環保局表示,檢測出致癌物氯乙烯、1,2二氯乙烷來自台塑氯乙烯廠,依空污法第八十二條勒令停工;另建設處指出,五月十八日肇禍的異癸醇管線,雖發生大火在七公里外的管線,但源頭來自南亞海豐廠異壬醇廠,依工廠管理輔導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勒令麥寮海豐廠全廠六月一日起停工。

據了解,南亞海豐廠面積約五十公頃,有五個製程廠,包括丁二醇廠、丙二酚廠、異壬醇廠及兩家乙二醇廠,這些工廠生產的是,南亞等廠的上游原料。

據悉,縣府此次處分是歷年最大規模,對台塑影響重大,縣府表示,預料台塑一定會提出行政訴願;對此,蘇治芬強調,縣府完全依經濟部長指示,「依法從嚴處理」

2011-5-28/自由電子報

核能政策定調 核一二三廠不延役核四「不安全就不商轉」 核五從未考慮興建 將在不限電、兼顧減碳與合理電價原則下提因應方案

【記者錢震宇、朱婉寧/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在總統府召開「能源政策會議」,作出兩點裁示:一是政府從未考慮興建核五,現有的核電廠也必須以確保安全為優先;二是台灣未來能源政策將在全國不限電、考量兼顧減碳與合理電價等原則下提出因應方案。

在總統定調後,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傍晚首度表示,政府已傾向「不考慮」核一、二、三廠延役;核四則是「不安全就不商轉」,商轉時間可能再延後。

核一廠預定八年後除役,將發生電力供應缺口,經濟部正研擬因應對策。至於核四廠一號機原擬明年底商轉,但一般預測,現在可能延到民國一○二或一○三年後才商轉。

施顏祥強調,核四商轉前一定會找外國專家來「double check(再次確認)」,不安全就絕不商轉。至於核一、二、三廠是否可能「提前除役」?施顏祥表示「是選項之一」,但尚未確定。

這是日本福島核災後,政府首度對四座核電廠未來走向明確定調。施顏祥還說,台電日前已書面告知原能會「終止審查核一廠延役案」。

施顏祥表示,經部還在研擬新版「能源政策」,確定最新能源比率及核能電廠除役後的替代方案,最快六月底、七月初出爐,目標是「不能發生限電情況」。

施顏祥表示,新版能源政策有兩大方向:一是「增加電力供應」,可能考慮以低碳的天然氣發電暫時代替,同時發展離岸風力及太陽能、洋流發電等;二是「抑制需求」,政府研議編列預算補助民眾購買節能家電(如冷氣機),也可能要求公共場所冷氣不可低於廿六度,並調整產業結構,全力發展生技、綠能、雲端等產業,讓新興產業占工業的總比重從百分之五調高到卅等。

即日起,馬總統將展開一系列「綠能之旅」,探訪台灣的綠能產業,並與學子對談「環境權」、「環境正義」概念。據了解,馬總統近期內將提出一套完整的環境與產業政策。相關新聞見A4

【2011-05-21/聯合報/A1版/要聞】

 

STS活動報導

1. 6/3(五) 南台科技大學「科技與社會(STS)及工程倫理」跨領域教學計畫「工程倫理與社會」教學工作坊(6)

2. 6/10(五) 南台科技大學「科技與社會(STS)及工程倫理」跨領域教學計畫「教案」工作坊

3. 6/10(五)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2011第一屆海洋產業STS工作坊」

報名網址:http://0rz.tw/aKCnr   

 4.  6/11(六) 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STS「台灣科技與社會的新動能」研討會

活動網頁:http://www2.nkmu.edu.tw/campus/sts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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